集團公司黨組決定:
唐俊芳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免去其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南京分組組長職務;
董計明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分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免去于葉俊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孫洪均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分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職務;
免去魯先彪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云文智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務。